近日,响水法院南河人民法庭法官到当事人家中,为行走不便的当事人成功调解纠纷,得到当事人及周边群众的好评。
原告许某某诉被告李某某离婚纠纷一案,立案后经了解被告李某某因外伤致胸腰椎损伤已构成一级伤残,现高位截瘫行动不便。如果按照法院所定的开庭时间,被告肯定无法到庭。承办法官得知这个情况后,即征求原被告的意见,双方一致同意由法官到被告家中主持调解。
8月5日下午,承办法官和相关工作人员驱车来到被告李某某家中,积极与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友进行沟通,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,原告当场给付被告18万元,并对子女抚养问题进行了妥善处理,双方友好离婚。
该庭充分考虑辖区群众的司法需求,开展上门调解、巡回审判、法制宣传等司法便民活动,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,2020年上半年调撤率达80%以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