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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两在两同”建新功|响水法院强力执行 顺利清退鱼塘
  发布时间:2021-09-13 11:38:43 打印 字号: | |

为践行“两在两同”,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近日,响水法院对盐城市灌东盐场发展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灌东盐场)与韦某某渔业承包合同纠纷案涉鱼塘进行强制清退,全力实现企业合法债权,助力企业经营发展。

被执行人韦某某与他人签订合同转包涉案鱼塘,合同约定承包时间至2017年12月31日止。2018年1月1日后,韦某某实际占用灌东盐场的25块鱼塘,面积合计为2634.54亩,未支付费用。灌东盐场遂诉至响水法院,经审理,判决韦某某返还该公司25块鱼塘合计2634.54亩,并支付池塘占有使用费。判决生效后,韦某某未主动履行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经多次督促被执行人已主动返还9块鱼塘(约1000余亩),剩余16块鱼塘(约1600余亩)拒不退还,该院遂决定对案涉鱼塘进行强制清退。

响水法院组织精力干警对其中一涉案鱼塘进行强制执行,共历时三天两夜,对鱼塘进行抽水、打捞、过磅、卖鱼,并将腾空鱼塘交付给申请人。

 
责任编辑:办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