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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“两在两同”建新功】台风前夕心系危房当事人 陈家港法庭成功化解二十七年矛盾纠纷
  发布时间:2021-09-14 10:22:59 打印 字号: | |

近日,响水法院陈家港法庭妥善调处一起长达27年的矛盾纠纷,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当事人的一致认可。

原告响水县陈家港某合作社,位于陈家港镇新中居委会的七间房屋,因破旧闲置,自1994年起由被告王某夫妇居住至今。多年来,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搬离,因双方未能协商一致,久拖未果,原告遂诉至法院。

接到案件后,承办法官及时跟双方取得联系,听取双方意见,实地勘察房屋现状,发现该房屋已破旧不堪。经走访了解,被告夫妻共生育四个子女,其中两个已经大学毕业,尚有两个在读大学,家庭经济困难,被告夫妻及子女多年来一直居住在此。被告王某夫妇称,多年前,该合作社改制后,原负责人看其家庭生活困难,无处居住,就让其夫妇住进该房屋,顺便看管照应资产。多年来,被告夫妇对该房屋进行了部分维修改造。

承办法官的耐心倾听,赢得了王某夫妻的信任,承办法官又从法律的角度加以释明,被告所称的原负责人让其居住照看,无书面证据证实,其姓名都无从知晓。目前房屋已是危房,居住随时可能面临危险。承办人耐心劝其搬离,同时积极联系原告及当地党委政府,请求给予被告家庭适当救助,指导其向户籍所在村居申请宅基地。最终,此案件顺利调解,王某夫妇同意10日内清空搬离房屋。

 在调解书履行期间,气象部门预警台风“灿都”即将来袭,承办法官立即电话联系王某夫妇,让其注意安全,并第一时间联系当地政府工作人员一同赶到王某夫妇住处,对王某夫妇先行妥善安置,待台风过境后再清空搬离。同时,承办法官联系原告,沟通履行期限顺延,原告表示同意。

近年来,陈家港法庭坚持服务大局、司法为民,在执法办案的同时,想群众所想、急群众所急,用心、用情化解每一起矛盾纠纷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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